号: 77111468X/201805-59304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2-23 发布日期: 2018-02-28 10:17
文  号: 宿扶组〔2018〕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2-28 10:17 编辑:宿州市扶贫办

宿扶组〔20185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宿州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228

 

宿州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治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为我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方面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行动上不够坚定、自觉,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浮于表面,全面攻坚的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没有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将目标聚焦到稳定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上来,没有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

4对脱贫攻坚质量把握不严,降低脱贫退出标准,导致脱贫质量不高,存在较大返贫风险,甚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政策落实方面

5落实市委1234+N工作思路不力,对产业扶贫、“双基”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执行力不够,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6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宣传解读政策不够,群众对有关政策知晓率低,贫困户对自身享受政策不清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督促不够,对政策执行情况不了解、不关注,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担当,名为层层传导压力,实为向下推卸责任。

8四不一稳要求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没有建立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存在一脱了之或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三)责任落实方面 

9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脱离工作实际,工作推进不力。

10.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牵头单位责任不明确,未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或没有将计划纳入部门重点工作,仅以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不够。

11驻村工作作风不实,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没有做到工作日在岗、吃住在村非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长每月驻村少于15天,存在挂名走读问题;驻村工作队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工作流于形式,作用发挥欠佳。

12扶贫小组长责任不压实,对本自然村贫困状况了解不细致、不全面,不能动态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变化,不能及时解决涉贫问题。 

13.帮扶联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做到每年入户走访10次以上;帮扶工作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缺少实质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千篇一律,与致贫原因、家庭实际情况不对应。

14本地区本部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要求不严、管理不力,管辖范围内涉贫作风问题突出。

)工作措施方面

15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动态管理”专项行动不深入、走过场,未严格履行评议比对、公示公告程序,出现漏评、错退现象

16基础信息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国办系统、纸质档案和贫困户家庭实际信息不一致,缺项漏项、逻辑错误、前后矛盾等问题突出。

17扶贫政策聚焦精准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落实效果不明显;实施扶贫项目、分配扶贫资金不精准,存在“大水漫灌”、撒“胡椒面”等现象。

18不考虑客观实际,热衷于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违背群众意愿,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一刀切

19不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脱贫成效不可持续。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20扶贫项目论证不充分、方案不科学,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项目难以实施或实施进度慢,导致扶贫资金没有真正发挥效益。 

21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22扶贫资金监督问责工作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责任追究机制缺失。

)工作作风方面

23对涉及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和群众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不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尊重客观规律,不结合客观实际瞎指挥,朝令夕改。

24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结合实际,对基层实情掌握不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25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没有实质贯彻落实举措。

26工作作风虚浮,任务刚下达就忙于催报,工作刚部署就开始总结;热衷于“制造”经验,树立大典型。

27盲目乐观,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工作汇报一味粉饰太平,不直面矛盾、破解难题

28办理群众事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或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对贫困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对待群众信访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督查巡查方面

29.督查巡查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违反保密纪律,透露督查巡查内容和行程,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0督查巡查中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甚至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31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核实清楚,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开脱责任。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2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20183月至4上旬各地各部门对照治理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层层推进自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检查20184中旬6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及暗访工作,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时整改,并及时回访销号。

(四)总结提升20187月至9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已解决的问题要防范反弹,尚未清除的问题要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

(五)常态治理201810)。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推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作风建设摆在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结合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作风建设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拓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强学习培训,分级安排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培训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改进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改进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专项调研计划外,其余调研一般结合督查或暗访工作进行。调研方式要求实,不提前踩点,不打招呼,严禁培训农户、弄虚作假,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调研活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县乡村层层陪同。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规范文件简报。减少检查考评,除市委、市政府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督查考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各地严禁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评。

落实重点任务规范驻村帮扶,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严格落实选派帮扶干部管理使用制度,加强保障支持完善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功能,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实现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加强数据分析,为宏观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持。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浪费。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成效进行督查,切实提高资金整合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严格责任追究开展常规性的明察暗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纪委监委、审计、媒体、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发挥扶贫领域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开通专门信箱等方式,为群众反映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建立举报追查制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注重挖掘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反面典型案例,主动向社会公开,形成持续震慑。着力健全涉贫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正面回应涉贫事件,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信息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3月下旬报市扶贫局。各地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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