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1806-12721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5-02 发布日期: 2018-05-28 15:49
文  号: 宿扶组〔2018〕1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28 15:49 编辑:宿州市扶贫办

宿扶组〔201810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确保《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1815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部署,推进夏季攻势深入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聚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9.19万贫困人口脱贫、115个贫困村出列,泗县、灵璧县、砀山县、埇桥区三县一区顺利摘帽、萧县达到摘帽标准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于5-7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要严格按照“1234+N”工作思路,结合《宿州市2018年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和《宿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攻坚力度,压茬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现以月保季、以季年,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夏季攻势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针对国家考核、省第三方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精准,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各级各部门逐级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在5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责任。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上报阶段性整改成果,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情况于63日前报市扶贫局,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65日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巩固提升春季攻势五大行动成效。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水、电、路、网建设的任务和质量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确保6月底前所有建设类工程项目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项目实现大头着地,力争7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二是持续推进产业项目攻坚。研究制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产业扶贫现场会,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创新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确保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林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产业扶贫项目按照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加快推进非贫困村扶贫工厂和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就业扶贫驿站100个以上三是巩固乡村环境治理成效。6月底前全面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和年度农村厕所改造任务,自然村内主干道两侧厕所、垃圾、杂物全部清理干净并进行亮化绿化;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家庭卫生整治行动,引导群众做到五净一规范四是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排查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六类重点人群,对符合识别条件的农户和返贫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提高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实施精准化管理,将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按照国办系统校验规则,及时核实错误数据、修正疑点数据。五是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贪污腐败等问题。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4月中旬至6月,结合脱贫攻坚暗访督查,把作风建设作为暗访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回访销号管理。7月份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对已解决问题防范反弹,对未消除的问题剖析原因,立查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净化基层社会环境。

(三)开展政策落实大排查行动。重点围绕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全面排查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精准帮扶、工作推进与脱贫成效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两该两不该是否落实到位、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扶贫手册发放和填写是否规范、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切实做到国家信息系统数据、档案资料、《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扶贫对象真实情况相一致。按照分级负责、以村为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级自查、县乡督查、市级抽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主体,限时对账销号。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动员各级包保干部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核实一遍信息、排查一遍问题、落实一套措施、打扫一次卫生、吃一顿农家饭、做一次政策宣传。制定出台《宿州市分散供养失能五保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级残疾人集中入住供养工作实施方案》《宿州市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集中救治与供养工作实施方案》,把重度残疾人、无自理能力的五保老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实行集中供养,真正做到兜严、兜实、兜全。统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标扩面,实现应保尽保。

(四)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大提升行动。对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各项指标,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全部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县(区)比例达到10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万人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9‰以下;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3.3张以上,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超过26%;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3万套以上,农户危房做到应改尽改,基本实现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公共图书馆年流通达到103.9万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达到176.4万人次,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11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0%。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村级活动场所、乡村幼儿园及学校,8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五)开展涉贫矛盾纠纷大调解行动。重点围绕动态调整后清退户、接近贫困识别条件边缘户和涉及扶贫领域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领域,以镇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扶贫领域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用真情、动真心、下真功,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化解一件验收一件、验收合格销号一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问题不出县,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出台《宿州市涉贫信访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实行每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对当月涉贫信访排名末位且问题突出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县区委、县区政府分管扶贫负责人和县区扶贫办(局)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大涉贫信访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开展扶贫政策大宣传行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日、扶贫政策大宣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双争一创暨选树十佳百优活动,选树扶贫之星,正面激励在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贫而志坚、勤劳致富的脱贫典型,深入挖掘脱贫典型的精神内涵和脱贫经历,扩大示范引路效应,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奋斗的决心,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浓厚氛围。认真做好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经验报送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宿州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宿州扶贫模式和品牌,每个县区重点打造2个以上特色扶贫模式和品牌。

(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制定三年扶贫项目规划,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项目安排和系统录入工作。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台账,制定项目实施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时限要求,有序推动扶贫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完善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国家、省、市、县(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八)开展示范村、示范户引领行动。以创建示范村”“示范户为抓手,围绕七要、七有标准,全力打造232个示范村、1845个示范户,实现户有标准、村有标杆5月底前完成建设,6月初,在各县区组织全面验收基础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抽检。6月份向全市所有的村、所有的贫困户全覆盖推广,引领全市所有村庄和贫困户达到示范标准,推动脱贫攻坚提标扩面、提质增效,为整县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九)落实老汪湖行蓄洪区脱贫攻坚举措。积极组织埇桥区做好老汪湖行蓄洪区内9个保庄圩安全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在实现蓄洪区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6月底前完成蓄洪区内危房户危房改造、残疾人之家和村级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工作,7月底前完成蓄洪区内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项目建设任务,8月底前行蓄洪区内所有卫生室整修改造完工。加快老汪湖行蓄洪区环境治理,按时序进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自然村道路硬化、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电网建设等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十)深入开展社会扶贫。配合召开全省驻村帮扶工作现场会,召开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和扶贫小组长管理,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基层干部的帮扶责任。加快推进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与广德县、天长市、南陵县、当涂县对接力度,在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扶贫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双向交流、定期互访、人才培训等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结对帮扶格局。

(十一)开展扶贫干部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扶贫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培训、各负其责的原则,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加大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扶贫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加强对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特别是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的培训。各县(区)要加大对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干部、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等基层人员的轮训。举办全市扶贫项目建设培训班,邀请省扶贫办项目处、考核评估处负责人对市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骨干以及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扶贫工作站负责人开展扶贫业务培训。

(十二)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暗访。按照单月暗访、双月调度的工作机制,5月和7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进村入户、随机暗访,市四大班子领导分组带队对全市四县一区进行全覆盖暗访督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认真做好省组织的市际交叉督查准备工作,6月下旬对各县区上半年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并在6月份全市脱贫攻坚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支出滞后、公示公告制度未执行及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不够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加大常态化、随机性、联动式的暗访监督,对全市所有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实现半年全覆盖。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季攻势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带头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一)细化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要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管控工作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定期调度督查,全过程、全方位把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列表式推进。各县区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要于65日前报市扶贫局。

(二)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强化人力保障,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和扶贫小组长的作用,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扶贫局定期开展扶贫领域联合暗访督查,加强对夏季攻势行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巡察,严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扶贫干部管理,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强化脱贫攻坚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扶贫审计,严防贪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各县区要加强工作调度,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攻坚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打好脱贫攻坚夏季攻势战役。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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