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1805-90826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4-18 发布日期: 2018-05-11 10:56
文  号: 宿办发〔2018〕1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11 10:56 编辑:宿州市扶贫办

宿办发〔201813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宿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1

宿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根据中央精神及省、市决策部署,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脱贫攻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系完整的扶贫思想,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要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3.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按照“1234+N”工作思路,落实一个“收入标准”、实现“吃、穿”两个不愁、强化“住房、教育、医疗”三个保障、推进“水、电、路、网”四大建设,切实抓好产业扶贫、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三率一度”等重点任务,确保完成9.19万贫困人口脱贫、115个贫困村出列,泗县、灵璧县、砀山县、埇桥区“三县一区”顺利摘帽、萧县达到摘帽标准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4.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按照党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贫困人口脱贫主要围绕实现“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出列主要围绕实现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县退出主要围绕实现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力争实现零漏评、零错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全部出列、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

5.促进稳定脱贫。制定宿州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坚持乡村振兴扶贫先行,为脱贫摘帽打下先期基础。制定持续减贫实施办法。坚持退出标准,严格退出程序,确保退出质量。坚持稳定脱贫与防范返贫相结合,坚持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相结合,坚持长短结合,培育特色产业,聚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精准施策,变输血为造血,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大力构建“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三有”型稳定脱贫新模式。按照“七达标”“七有”标准,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示范村、示范户创建工作。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三、扎实推进精准施策

6.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制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准落实产业扶贫规划,推进贫困地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的特色产业,防范产业扶贫失败风险,防止产业项目因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建立健全减贫带贫机制,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将特色产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对接,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比例不低于65%,每个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产业扶持项目,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做好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年底前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加强贫困地区扶贫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强化规划引领、组织带动、市场服务和技能培训,健全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力争到村覆盖率达到100%、到户覆盖率达到80%,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财政支持不低于2500元。鼓励在贫困地区发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等,推广组建脱贫攻坚林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光伏扶贫工程规模54MW以上,建立完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完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维护机制,9月底前实现并网发电。探索“互联网+”产业扶贫新路径,提升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网点基础功能,重点打造100家电商扶贫示范网点,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主导产品线上销售,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电商网上消费扶贫活动,做强电商扶贫品牌。推动全市44个省级以上重点旅游扶贫村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全面完工,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综合带动8000名贫困人口脱贫。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推动资产收益扶贫有序开展。对已脱贫户继续保持产业扶持力度不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扶贫局等)

7.着力推进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扶贫工厂、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规范性建设,实现所有贫困村扶贫工厂全覆盖,加快推进非贫困村扶贫工厂建设,招募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00个,建成就业扶贫驿站100个以上,在现有岗位中安排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创建一批精准扶贫爱心企业。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提高培训质量,完成就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次以上。加强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劳动权益保障,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推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建设家政服务市场与贫困户就业对接平台。积极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年底前开发居家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支持一批能人回乡下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等)

8.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完成新增9.7亿元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积极防范金融扶贫风险,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支持贫困户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帮助因非主观因素不能按期还贷的贫困户办理贷款展期。积极开发保险扶贫产品,为贫困户提供更多风险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扶贫政策“绿色通道”,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宿州银监分局等)

9.稳步实施健康脱贫。坚持健康脱贫“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继续实施住院“351+90%”兜底保障政策和慢性病门诊“190”补充医疗政策,对20142015年已脱贫户和边缘户两类人群实行再补偿。深入实施健康脱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推进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落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争创健康脱贫工程示范县,加快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2+5”医联体共享发展,所有行政村有1个符合省级标准的村卫生室,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建设健康扶贫数据信息监测平台,动态管理贫困人口医疗信息,实现市、县、乡三级医疗信息共享共管,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就诊行为和支付行为。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有效衔接,让更多群众共享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10.积极推进智力扶贫。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教育扶贫“全面改薄”项目。推进“智慧资助”试点工作。加大科技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发展扶贫产业。进一步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扶贫局等)

11.增强住房安全保障。完成泗县600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做好已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安置、公共服务等扶持工作,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基础上,把其他边缘户危房纳入改造范围,实现农村住房安全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等)

12.完善保障性扶贫机制。完善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资源,提高保障能力,落实好农业保险政策,防止贫困农户因灾返贫致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建档立卡数据和低保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农村低保覆盖面提升到4%左右,统筹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资产收益扶贫措施向贫困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倾斜。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探索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方式。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解决因残致贫,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衔接,指导有条件的地方为16岁以上有照顾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逐步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13.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转变帮扶方式,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进贫困村“爱心超市”全覆盖,积极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教育引导,办好各种类型的讲习所,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比学赶超,提振精气神,提升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脱贫技能。推行孝道扶贫,动员组织签订赡养协议,倡导设立“孝善”红黑榜,加强法治约束,激励贫困群众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推动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典型引路,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防范道德风险,防止政策养懒汉,造成“福利陷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司法局等)

四、全面推进贫困县退出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每个自然村内有一条宽度不低于3.5米的硬化主干道、有一条宽度不低于3.5米的进出主干道,农村公路路网覆盖所有自然村。着力推进水利扶贫,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所有贫困村自来水户户通,非贫困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电力基础设施扶贫,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全面推进贫困地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升级,完成376个以上台区农网改造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变电站(变压器)增容布点,持续推进网架结构优化,确保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满足新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配套电网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扶贫,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引导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优惠资费套餐,促进宽带网络广泛使用,积极推动农村电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网络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局等)

15.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宿州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意见》,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八大领域,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供给方式,完善服务方式和服务功能,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教育方面,加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县(区)比例达到100%。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方面,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工作,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万人以上。基本社会保险方面,健全贫困地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基本医疗卫生方面,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9‰以下。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3.3张以上,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超过26%。基本住房保障方面,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3万套以上,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危房改造,实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方面,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图书馆年流通达到103.9万人次以上,文化馆(站)年服务达到176.4万人次以上,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11万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

16.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落实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3.4万户以上,建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全面清理自然村内主干道两侧厕所、垃圾、杂物并进行亮化绿化,实现所有自然村垃圾治理市场化、常态化运行。围绕“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目标,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有效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家庭卫生整治大行动,建立乡村家庭“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引导群众做到“五净一规范”。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卫生清洁家庭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美丽办、市文明办等)

1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

18.加大力度攻坚深度贫困。落实《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作为扶持重点,在扶贫资金安排、帮扶政策落实、发展项目实施、各类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市级财政新增扶贫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大金融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项目情况而不是政府信用提供融资。加大市级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都有一个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结对帮扶。确保萧县脱贫攻坚整体水平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大江村、大旺村、杨庙村、李庄村、八庄村、苏庄村、孙大庙村、常庄村等8个深度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市工商联等)

19.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发展路径,大力推进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局等)

20.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大市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地方债支持扶贫力度。强化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开行和农发行等信贷资金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推进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用好扶贫再贷款政策,优化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保障扶贫开发专项用地需要,积极争取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开展“增减挂提速年”活动,完成拆旧区先行复垦3万亩,将所得收益按规定通过支出预算用于脱贫攻坚。支持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投身贫困地区建功立业。积极争取省级在支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技工大省等政策中,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建立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清单,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农委、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等)

五、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能力

21.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常态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突出“六类”重点人群全面排查农村人口,严格扶贫对象识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将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和返贫户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不符合识别标准的贫困人口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关注农村低收入人群,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解决非贫困村、“边缘”贫困户与贫困村、贫困户产生“悬崖效应”,防止引起攀比影响社会公平稳定。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管理平台,完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核查机制,及时核实错误数据、修正疑点数据,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完善“市县指挥中心+手机APP客户端+需求呼叫直通车”信息化指挥系统。建立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贫困数据分析,为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基层脱贫攻坚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确保实现贫困户基本信息与国家信息系统、扶贫手册、扶贫纸质档案、贫困户实际情况“四个一致”。(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

22.强化后续帮扶措施。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对已脱贫户定期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等,确保及时发现返贫隐患,及时干预设防。构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科学谋划贫困县退出的后续帮扶计划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等)

23.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健全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和备案等前期工作。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各领域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功能方向和使用成效进行督查,实施事后绩效评价,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有序推动扶贫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完善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国家、省、市、县(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纪委等)

24.强化扶贫干部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扶贫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培训、各负其责的原则,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市级重点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扶贫办(局)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加强对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特别是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的培训。各县(区)重点组织开展对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干部、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等基层人员的轮训。(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等)

25.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主动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双争一创”暨“十佳百优”评选活动,在基层党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包保单位、选派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联系干部中选树和表彰一批典型,示范带动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奋勇争先。组织部门动态掌握扶贫干部工作情况,建好、管好、用好选派帮扶干部扶贫档案,作为提拔使用选派帮扶干部的重要依据。优先提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扶贫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扶贫干部,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鲜明用人导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等)

六、健全完善大扶贫格局

26.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落实行业部门责任,按照任务分工和“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进度。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实行奖优罚劣,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区、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等)

27.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县级党政正职保持稳定。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干部人才倾斜支持力度,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积极性。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和自然村扶贫小组长进入村“两委”班子,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储备后备力量,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脱贫攻坚深度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局等)

28.进一步规范定点扶贫。完善定点扶贫牵头机制,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度和有效性。开展市直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鼓励创新定点帮扶举措,每个帮扶单位每年拿出20%以上的办公经费支持帮扶村脱贫攻坚,同时至少联系1家企业一起帮扶该贫困村。充分发挥帮扶联系人作用,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及时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发展愿望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规范人员选派、加强日常管理、从严考核激励,着力解决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的工作协作,着力打造“不走的工作队”。(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

29.持续推进县域结对帮扶。加大与广德县、天长市、南陵县、当涂县对接力度,在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扶贫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双向交流、定期互访、人才培训等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结对帮扶格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局等)

30.凝聚社会扶贫强大合力。加强军地脱贫攻坚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优势,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强产业、带就业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开发投资基金、实行整县整乡整村帮扶等途径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协调服务机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脱贫攻坚。实施 “互联网+精准扶贫”,推动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安徽省),组织信息发布、推动需求对接。鼓励采购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开展消费扶贫。打造精准扶贫公益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2018年扶贫日活动、扶贫志愿行动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争当十大工程先锋”劳动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

七、强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

31.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宿州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 “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督查巡察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促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活动,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加强扶贫领域信访受理和查处工作,推动涉贫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化解。(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信访局、市纪委等)

32.规范检查考核。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通过清理、整合、取消等措施从严控制和减少到基层的各类检查。市、县(区)自主组织开展的关于扶贫方面的各类督查和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市级以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第三方评估,乡、村两级不得组织开展扶贫方面的督查和检查。推广自行、自查、自吃、自住“四自”常态化随机暗访模式。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能运用省里考核结果的不再进行重复考核,对各县区发展方面的考核中脱贫攻坚分值不低于50%,对市直部门特别是“十大工程”、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责任部门考核中脱贫攻坚分值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县区对乡镇、村的考核中脱贫攻坚分值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目标考核办等)

33.加强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严厉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腐败问题等。财政、审计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媒体、社会等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完善追查追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有报必查,追究到底。改进约谈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委统战部等)

34.改进调查研究。围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主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针对脱贫攻坚战略性、全局性、苗头性和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对策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落实。严格控制调研人数,优化调研方式,确保调研实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等)

八、营造脱贫摘帽良好氛围

35.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解读,让基层扶贫干部了解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及时总结推广我市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做好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宿州扶贫工作经验和成果在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宿州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宿州扶贫模式和品牌,每个县区重点打造2个以上特色扶贫模式和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等)

36.做好重大涉贫舆情处置。健全涉贫舆情处置反馈机制,掌握涉贫舆情动态,对突发重大涉贫舆情,第一时间核实情况作出研判,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及时主动发声,向社会公开客观事实,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消解误会,凝聚各方共识,掌握舆论主导权,引导正确走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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