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003-00002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2-24 发布日期: 2020-02-25 10:42
文  号: 宿扶组〔2020〕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2-25 10:42 编辑:扶贫开发局

宿扶组〔20201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宿州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立即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做到措施早谋划、任务早推进、工作早落实、效果早显现。疫情较重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紧推进。

二、统筹推进,强化落实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加大项目、资金等要素投入,及时打好政策“补丁”。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省考核反馈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目标任务,立即安排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落实,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三、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十整治十坚持”,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利用,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安排与扶贫相关的出差调研、集中性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采取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度、电话调度等方式开展工作部署和督导。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正能量。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四自”暗访,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和问责。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要将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形势分析情况以及下月工作安排情况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推进,确保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224

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按照《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皖扶组〔20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紧迫感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开展精准帮扶、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一)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家庭牧场(养殖)、家庭工厂(作坊)、家庭市场(电商)等“短平快”项目。采取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分散发放等方式,积极与农资经销商和大型批发市场等开展“点对点”精准产销对接,切实做好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供应。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对吸纳贫困人口务工就业的主体予以奖补,及时落实不抽贷、不断贷、延长还款期限等政策措施。加强产业发展指导服务,全面推广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自种自养贫困户和新型带贫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开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宿州银保监分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扎实推动就业扶贫。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劳动力信息、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情况。采取分批有序错峰等方式,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宿州信息网、市县(区)人社部门网站集中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帮助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鼓励采取税费优惠、租金减免等政策措施,对带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扶贫车间、扶贫工厂给予倾斜扶持,帮助尽快恢复生产经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本地企业兑现一次性奖励资金。采取“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创新方式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乡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确保今年80%以上的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建立滞销扶贫农产品信息发布制度,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八销”行动,积极联系农产品批发、大型商超、商贸流通企业、学校机关食堂等,采取上门收购或线上订单认购等方式,帮助疫情期间有需求的贫困果农、菜农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组织申报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县域帮扶协作机制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职人员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各级包保单位。

(四)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全力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电商企业、电商网点的复工复产。开展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信息收集,加强与电商平台、农超产销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在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采取“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模式,积极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帮助贫困群众参与网上销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雇佣贫困户包装、发货,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继续支持有条件的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户农产品,并按省级农村电商政策给予补助。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电商培训,大力培养农村电商实用人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金融扶贫。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继续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不变,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确保应贷尽贷。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进度,优化业务流程,引导贫困户通过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11日后,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承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扶贫开发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三、千方百计开展精准帮扶

(六)积极开展驻村帮扶驻村扶贫工作队一律到岗履职,深入一线,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要科学研判疫情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认真谋划今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做到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结合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在位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宣传选派帮扶干部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的,优先作为年度和任期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优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积极开展联系帮扶疫情防控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积极开展“不见面帮扶”活动,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优化调整今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指导帮扶贫困户做好疫情防控,保证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了解帮扶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现状,及时反映存在问题,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线上线下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各级包保单位

(八)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对接帮扶村,帮助解决疫情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责任,指导帮扶贫困村科学制定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优化调整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积极筹措帮扶资金,精准安排帮扶项目。要切实解决好驻村帮扶干部的家庭生活困难,消除他们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各级包保单位。

(九)积极开展县域结对帮扶加强与帮扶县的联动合作,在医务人员、社会治理、防疫物资、农副产品等方面开展互援互助。积极联系帮扶县商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资金,科学谋划帮扶项目,力争项目早落地、早见效,贫困户早受益。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砀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积极开展社会帮扶。广泛动员和引导帮扶企业在资金投入、防疫物资等方面支持贫困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帮扶企业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奉献爱心,助力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深入摸排贫困户现实困难及合理有效需求,充分发挥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点对点”帮扶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各级包保单位。

四、千方百计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十一)切实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进一步核查整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做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并落实相关减免政策。做到基本医疗有保障,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APP、智医助理、微信、电话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非接触“面对面”健康宣传、就医指导、预约诊疗等健康服务。做到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核查“四类人群”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组织做好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贫困户,应采取搬离等措施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疫情结束后立即实施改造。做到饮水安全有保障,梳理建立完善贫困户饮水安全台账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台账,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争6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

(十二)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等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因疫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有序实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省考核问题正式反馈后,要统筹安排,坚持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切实抓好深度贫困攻坚。深入落实革命老区和行蓄洪区支持政策,细化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对萧县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等要素保障,2020年度市级新增专项扶贫资金50%上支持萧县。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无自理能力的五保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集中供养和救治。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十四)切实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围绕“补短板、打基础”,针对疫情影响发现的短板弱项,结合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科学谋划项目。持续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已建成项目的管护运维,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标准,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落实相关经费,建立功能配置项目持久发挥服务群众作用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

(十五)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及时修复因疫情隔离挖断、损毁的农村公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及氟改水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紧做好工程复工准备工作,集中精力、人力,确保工程进度。安全有序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复工工作,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提高全市农网的均等化供电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十六)切实抓好挂牌督战工作。重点围绕我市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剩余贫困人口达50人以上或贫困发生率在0.64%~1%27个行政村和19个乡镇,科学制定《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督战目的、督战对象、督战内容、督战方式、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并抓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七)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根据省《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精神,指导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将监测情况和帮扶情况全程记录,实行动态管理。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帮扶措施,防止因疫情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认真研究分析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两类人群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情况,实施精准帮扶,注重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式帮助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十八)切实抓好贫困县退出和脱贫攻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督促和指导萧县对照退出标准,全面补缺补差,做好接受贫困县退出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数据、资料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得起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顺利实现高质量摘帽目标。指导灵璧县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综合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人员抽调、经费落实、乡(镇)村户样本抽取等具体事项,加强工作衔接,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九)切实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深入分析研究疫情对扶贫资金项目造成的影响,及时做好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3月中旬前将资金批复到具体项目并完成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和“三项清单”省市备案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项目库建设程序,完善入库项目信息,切实做好扶贫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积极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尽早开工复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