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003-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3-08 发布日期: 2020-03-12 09:21
文  号: 宿扶办〔2020〕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克服疫情影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克服疫情影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通知

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12 09:21 编辑:扶贫开发局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克服疫情影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通知

宿扶办〔20203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扎实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就业创业攻坚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抓住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五个县区全部划定为低风险地区的机遇,3月份集中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攻坚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有创业意愿的得到有力扶持,为稳定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二、精准摸排和对接就业信息。各县区要以2019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以户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逐户逐人摸排,精准掌握就业创业信息。各级扶贫、人社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向乡村发布岗位信息。以乡镇为单位,围绕就业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帮扶活动,切实消除贫困户零就业家庭。

三、继续促进外出就业。各级人社、扶贫部门及时了解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务工需求和意愿,主动与输入地沟通协调。交通部门协调组织车辆,卫健部门及时出具健康证明,以乡镇为单位,精准收集出行信息,对集中出行、方向一致的务工人员进行登记汇总,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人社部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并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人力资源中介公司要及时发布发达地区企业招工信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扶贫小组长作用,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推送岗位信息,实现线上招聘。

四、大力增加就地就近就业。各县区、园区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通过以奖代补、劳务补助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岗位。结合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工作,为贫困劳动力增设临时性岗位。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带动就业。实施经营主体和贫困劳动力双向奖补措施,提高经营主体带贫和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

五、支持扶持自主创业。采取免费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创业补贴等措施,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落实农村电商奖补政策,扶持贫困劳动力创办农村电商网点、电商企业。继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按照应贷尽贷原则,扶持贫困劳动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小型加工业等,实现增收。科学谋划到户产业扶贫项目,让更多贫困劳动力转移到扶贫产业中来,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六、加强专项调度。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层层压实帮扶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扶贫、人社部门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扶贫部门负责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摸排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岗位需求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布并组织人岗对接,落实创业就业补贴。建立包保机制,对未脱贫人口中贫困劳动力和湖北地区返乡未返岗的贫困劳动力,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重点包保。各级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扶贫专干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实施送岗上门。

各县区每周五前要将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扶贫开发局。联系人:孙云翔,电话3053137,邮箱szsfpbxmk@126.com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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