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宿州市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组织拟订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三)参与全市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五)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概况
宿州市扶贫办财政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23.88万元,其中:经常收入预算拨款93.88 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万元。
2016年单位总支出12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8万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部门财力,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3项,总金额85万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收入预算123.88万元,2015年我预算收入纳入市政府办预算,从2016年开始财务独立,各项经费单列。
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3.8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标准提高及财政供给人员增加;二是自2015年起开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三是将行政单位奖金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四是新增事业单位人员公务费及一般公用支出预算;五是增加新的项目支出,如扶贫考核专项经费等。
2、国库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3、上年结余收入30万元,主要为市扶贫办2015年扶贫宣传、考核、培训经费结余款,列支本单位2016年支出。
2016年单位总支出123.88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38.88万元。2、项目支出85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主要增长原因同预算收入增加原因一致。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我办预算独立,各项经费单列。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通过平台统一调配使用,公车运行费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