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1806-7588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5-11 发布日期: 2018-05-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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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领导解读】:市扶贫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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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市扶贫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来源:扶贫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11 10:34 编辑:宿州市扶贫办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根据中央精神及省、市决策部署,本局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  要点主要有8大部分36项,工作要点涵盖了本市2018年脱贫攻坚所要开展的工作,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任务目标。简要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

三、扎实推进精准施策

四、全面推进贫困县退出

五、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能力

六、健全完善大扶贫格局

七、强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

八、营造脱贫摘帽良好氛围

工作要点特别是对第三部分、第四部分作了详细任务分解,如: 6.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制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准落实产业扶贫规划,推进贫困地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的特色产业,防范产业扶贫失败风险,防止产业项目因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建立健全减贫带贫机制,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将特色产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对接,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比例不低于65%,每个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有1个产业扶持项目,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做好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年底前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加强贫困地区扶贫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强化规划引领、组织带动、市场服务和技能培训,健全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力争到村覆盖率达到100%、到户覆盖率达到80%,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财政支持不低于2500元。鼓励在贫困地区发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等,推广组建脱贫攻坚林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光伏扶贫工程规模54MW以上,建立完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完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维护机制,9月底前实现并网发电。探索“互联网+”产业扶贫新路径,提升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网点基础功能,重点打造100家电商扶贫示范网点,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主导产品线上销售,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电商网上消费扶贫活动,做强电商扶贫品牌。推动全市44个省级以上重点旅游扶贫村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全面完工,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综合带动8000名贫困人口脱贫。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推动资产收益扶贫有序开展。对已脱贫户继续保持产业扶持力度不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扶贫局等)

7.着力推进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扶贫工厂、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规范性建设,实现所有贫困村扶贫工厂全覆盖,加快推进非贫困村扶贫工厂建设,招募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00个,建成就业扶贫驿站100个以上,在现有岗位中安排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创建一批精准扶贫爱心企业。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提高培训质量,完成就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次以上。加强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劳动权益保障,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推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开展家政扶贫行动,建设家政服务市场与贫困户就业对接平台。积极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年底前开发居家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支持一批能人回乡下乡创业,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等)

8.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完成新增9.7亿元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积极防范金融扶贫风险,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支持贫困户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帮助因非主观因素不能按期还贷的贫困户办理贷款展期。积极开发保险扶贫产品,为贫困户提供更多风险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扶贫政策“绿色通道”,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宿州银监分局等)

9.稳步实施健康脱贫。坚持健康脱贫“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继续实施住院“351+90%”兜底保障政策和慢性病门诊“190”补充医疗政策,对2014、2015年已脱贫户和边缘户两类人群实行再补偿。深入实施健康脱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推进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落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争创健康脱贫工程示范县,加快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2+5”医联体共享发展,所有行政村有1个符合省级标准的村卫生室,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建设健康扶贫数据信息监测平台,动态管理贫困人口医疗信息,实现市、县、乡三级医疗信息共享共管,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就诊行为和支付行为。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有效衔接,让更多群众共享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10.积极推进智力扶贫。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教育扶贫“全面改薄”项目。推进“智慧资助”试点工作。加大科技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发展扶贫产业。进一步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扶贫局等)

11.增强住房安全保障。完成泗县600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做好已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安置、公共服务等扶持工作,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基础上,把其他边缘户危房纳入改造范围,实现农村住房安全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等)

12.完善保障性扶贫机制。完善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资源,提高保障能力,落实好农业保险政策,防止贫困农户因灾返贫致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建档立卡数据和低保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农村低保覆盖面提升到4%左右,统筹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资产收益扶贫措施向贫困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倾斜。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探索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方式。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解决因残致贫,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衔接,指导有条件的地方为16岁以上有照顾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逐步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13.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转变帮扶方式,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进贫困村“爱心超市”全覆盖,积极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教育引导,办好各种类型的讲习所,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促进比学赶超,提振精气神,提升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脱贫技能。推行孝道扶贫,动员组织签订赡养协议,倡导设立“孝善”红黑榜,加强法治约束,激励贫困群众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推动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典型引路,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防范道德风险,防止政策养懒汉,造成“福利陷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司法局等)

四、全面推进贫困县退出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每个自然村内有一条宽度不低于3.5米的硬化主干道、有一条宽度不低于3.5米的进出主干道,农村公路路网覆盖所有自然村。着力推进水利扶贫,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所有贫困村自来水户户通,非贫困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电力基础设施扶贫,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全面推进贫困地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升级,完成376个以上台区农网改造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变电站(变压器)增容布点,持续推进网架结构优化,确保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满足新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配套电网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扶贫,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引导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优惠资费套餐,促进宽带网络广泛使用,积极推动农村电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网络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局等)

15.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宿州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意见》,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八大领域,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供给方式,完善服务方式和服务功能,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教育方面,加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县(区)比例达到100%。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方面,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工作,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万人以上。基本社会保险方面,健全贫困地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基本医疗卫生方面,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9‰以下。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3.3张以上,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超过26%。基本住房保障方面,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3万套以上,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人群危房改造,实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方面,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图书馆年流通达到103.9万人次以上,文化馆(站)年服务达到176.4万人次以上,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11万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

16.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落实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3.4万户以上,建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全面清理自然村内主干道两侧厕所、垃圾、杂物并进行亮化绿化,实现所有自然村垃圾治理市场化、常态化运行。围绕“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目标,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有效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家庭卫生整治大行动,建立乡村家庭“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引导群众做到“五净一规范”。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卫生清洁家庭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美丽办、市文明办等)

1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

18.加大力度攻坚深度贫困。落实《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作为扶持重点,在扶贫资金安排、帮扶政策落实、发展项目实施、各类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市级财政新增扶贫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大金融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项目情况而不是政府信用提供融资。加大市级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都有一个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结对帮扶。确保萧县脱贫攻坚整体水平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大江村、大旺村、杨庙村、李庄村、八庄村、苏庄村、孙大庙村、常庄村等8个深度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市工商联等)

19.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发展路径,大力推进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局等)

20.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加大市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地方债支持扶贫力度。强化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开行和农发行等信贷资金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推进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用好扶贫再贷款政策,优化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保障扶贫开发专项用地需要,积极争取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开展“增减挂提速年”活动,完成拆旧区先行复垦3万亩,将所得收益按规定通过支出预算用于脱贫攻坚。支持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投身贫困地区建功立业。积极争取省级在支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技工大省等政策中,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建立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清单,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农委、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等)

以上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各责任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也将作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九大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扎实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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