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108-0002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0 16: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领导解读】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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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来源: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10 16:2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5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5月16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6月22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7月29日,我市在结合国家、省出台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虽然全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但仍有少数脱贫户发展基础比较脆弱,少数边缘户面临致贫风险,少数农户会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返贫致贫因素仍然存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于4月初组织专人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形成初稿。在征求了12家市直单位和5个县区意见的基础上,吸纳合理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最终以中共宿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由5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强调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第二部分明确了监测对象和范围。在监测对象上,明确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作为对象。此外,为突出工作重点,还增加了重点监测的内容,就是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在监测中,要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在监测范围上,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宿州市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但要注意的是,监测标准只是确定监测对象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唯一标准,更不是重新划定新的贫困线。第二部分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第三部分对监测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说明。在细化完善监测方式,要求“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集中排查、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等手段,解决“农户不知道不会报”“干部走不到找不全”“部门参与少预警难”等问题。此外,文件还明确了风险消除的必要条件,并根据风险消除的稳定程度,提出对监测对象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要求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对所有监测对象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帮扶措施。在政策支持方面,明确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严重户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行业政策。在精准施策方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在健全帮扶机制方面,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脱钩,因工作调动、退休、患病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安排帮扶联系人。在社会帮扶方面,继续发挥各级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千企兴千村”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第五部分是关于强化组织保障。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地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进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要求完善市级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实时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在严格考核评估方面,明确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不重复建设,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防止层层加码。

六、创新举措

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识别相比主要有三点创新

一是拓宽了申请渠道。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可通过3种途径提出申请。一般情况,农户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第二种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申请。第三种是通过拨打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即原12317平台)提出申请。对于农户通过手机、微信、QQ、服务窗口等途径申请或通过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指导农户向村委会完善书面申请材料。二是增加了承诺环节。农户提出申请时,要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并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不识字的,可以委托村干部、扶贫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农户。三是优化了数据比对。进行小组评议时,要同时提交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管理中心)、工商、人社、农机、金融机构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数据比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和村核实,也可以在村级评议后再进行数据比对。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公安、银行、金融等部门对市县乡村振兴局发起的数据比对业务要及时按要求完成。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系统实时联网。三是加强考核评估。通过开展巩固成果后评估、暗访督导、定期调度等途径,健全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省抽查调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不重复建设,避免重复采集填报,防止层层加码。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张民

联系人:宿州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冯腾飞

咨询电话:0557-305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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