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204-0003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4-19 发布日期: 2022-04-19 09:11
文  号: 宿乡振党发〔2022〕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法规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3093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19 09:1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5

关于印发《宿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乡振党发〔202211


各科室、贫困监测信息中心:

现将《宿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426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开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殊且重要。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1.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汇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从中找思路、找路径、找办法,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自觉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争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头兵,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二、构筑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坚固防线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网格化监测,优化基层网格划分,明确网格员职责,加强网格员培训,规范日常管理,制定《宿州市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和帮扶工作规范》。优化监测方式,大力推行“一码”申报,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加强常态化排查走访联系,年度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健全重要信息实时推送和部门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加强行业部门对接协调,做到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调整2022年度监测范围,简化监测程序,原则上15日内完成监测全流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与快速响应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特殊情况下可先帮扶,后补程序。严格风险消除标注程序,对已消除风险但出现新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实时更新、补充和完善。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为重点,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推进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并及时录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系统。坚持常态排查和月会商、月研判制度,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面落实“五防”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

3.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健全部门联络员和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系统性监管,常态化开展实地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的增量、变量问题,做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推动做好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工作。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推动新农合参保和落实医保三重制度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因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落实危改政策,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方面,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网维护、水质监测,确保农村地区群众喝上安全水。

4.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聚焦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动态监测和分类救助帮扶。规范认定和管理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全“农户申报、系统预警、基层核实”机制,配合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进一步健全“乡排查、县审核、市备案”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按照分类施策要求,统筹各项政策和资源,实施分层分类、到户到人救助帮扶。做好重点群体的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凡困必帮、应救必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数据比对,常态化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筛查和预警,提高数据化管理水平,提升监测准确性。

三、扎实开展产业就业帮扶

5.大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光伏扶贫、乡村旅游、农村商贸流通、消费帮扶等五大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水平。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2年不低于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探索衔接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四带一自”产业帮扶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深化“四带一自”产业帮扶,完善紧密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生产经营净收入比重。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综合利用等,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6.着力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协调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就业需求摸排,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杭州等地结对帮扶契机,强化省际间劳务协作,拓展省内市县间劳务协作,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规范光伏公益岗开发管理,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保持光伏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进一步加强帮扶工厂规范化管理,制定《宿州市村级帮扶工厂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提高带动成效。强化政策落实,督促兑现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等政策。持续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提高就业技能。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创业江淮”等专项行动,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

7.规范推进金融帮扶。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和更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名单等信息,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规范“三合”模式贷款,指导县区加强贷款风险防范,通过参与生产、务工就业、经营管理、产销对接等方式做好利益联结。配合财政部门扩大“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范围,科学确定参保险种,持续提升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四、持续深化精准帮扶

8.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市级领导联系帮村工作服务。推动定点帮扶单位压紧压实帮扶责任,按季度制定并印发帮扶工作提示,督促帮扶责任人加强与脱贫户、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联系,并帮助解决困难。

9.深化单位定点帮扶。指导市直定点帮扶单位继续对定点帮扶村开展常态化帮扶,充分发挥市直单位资源优势,帮助帮扶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产业就业、人才、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突出帮扶村集体经济增长,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10.深化驻村帮扶。积极引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落实好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经济发展、群众工作和基层党建等工作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更加注重驻村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关心关爱,定期走访慰问驻村干部,推动落实各项待遇和保障。

11.深化县域结对帮扶。积极推动被帮扶县党委和政府强化工作责任,坚持县域结对帮扶双周报送制度。督促指导被帮扶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产业就业、干部人才等交流协助,深化乡镇、村企、学校、医院等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推进共建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12.深化社会帮扶。广泛引导多方主体参与,配合相关单位实施“万企兴万村”、“百社进百村”等各类社会帮扶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帮扶,不断凝聚社会帮扶强大合力。

五、务实推进乡村建设

13.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机制,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扎实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质增效。指导各县区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通村组路硬化和农村供水等优先纳入,强化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

1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细化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参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5.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类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提升,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36870户改厕任务。巩固提升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持续分类推进整改,去存量、遏增量,适时开展“回头看”。指导各地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厕所革命智能化运维管理,推动形成高效稳定运行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16.健全协调推进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建立市直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合力解决乡村治理中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推动各地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配合推动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17.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方式,引导地方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创新积分载体平台,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推广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各类清单,加强对村级组织运行的监督。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准化服务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

18.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总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发挥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指导各地选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持续推介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

19.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深入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创新创造,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提升内生动力。积极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各项节庆活动。

20.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制定宿州市《2022年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推动以县乡为单位细化村规民约约束性措施,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现象。

21.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宣传贯彻好《信访条例》,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四加”工作机制,做好与党建、业务工作融合,注重信访工作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抓好矛盾源头预防化解。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为基础,落实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把群众呼声当作开展工作信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回访”集中排查整治。

七、全面强化支撑保障

22.用好衔接政策。积极对接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调整情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好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举措,不断完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聚焦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开展政策执行的评估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范因政策调整带来的各类风险。

23.抓好资金项目。保持财政支持力度总体稳定,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规模不低于去年。抓好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建立健全衔接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持续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调度,采取会议、实地督导暗访等方式,不定期调度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确保7月中旬、10月中旬的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快于序时进度。持续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措施,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24.建好人才队伍。待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出台后,配合市委编办研究制定市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振兴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按照要求做好乡村振兴部门职能调整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牵头、协调、配合三类职责,推动出台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配合有关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员,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配合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25.严格督导考核。对照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标准,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建立量化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级责任,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做好2022年度国、省后评估、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县域结对帮扶考核等工作准备,推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开展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督查以及常态化监测调度、暗访调研工作。

26.开展专题培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分级分类相结合、暗访督导和送教下乡相结合,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依托市乡村振兴学院,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组织衔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区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及乡村振兴局长到先进发达地区集中学习。推动县区20226月底前完成乡村振兴镇村干部专题培训。

27.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深入挖掘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通过报、网、微、端全面发声,持续讲好宿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故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指导县区拓宽宣传渠道,提高我市在中央媒体、行业媒体、省属媒体、市属媒体等平台刊播乡村振兴领域精品原创报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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