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206-0000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15:2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51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24 15:2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5

关于宿州市政协次会议

0251提案的答复

 

田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肉羊产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心。您对我市肉羊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您提出的促进肉羊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四条宝贵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政府支持和引导肉羊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精神,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逐年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重,加快发展肉羊产业,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方向2022年市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8亿元,高于2021100万元。2022年全市各级衔接资金18.6亿元。2022年全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59.17%,比202157.2%2个百分点。

2.关于“政策和金融倾斜肉羊产业”建议的答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等十一家部门制定的《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办函〔2021840号),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原国家级贫困县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各类肉羊养殖的经营主体抓住政策机遇,可主动参与村级项目谋划,为村级提供肉羊养殖设施项目谋划专业建议供参考。支持养殖经营主体有偿利用圈舍、场地等村集体现有的经营性资产开展养殖经营活动。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为有能力和意愿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一般不高于5万元、3年期的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特别是用于发展特色产业。肉羊养殖产业在贷款资金使用范围内。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模式贷款,努力做到应贷尽贷。2021年,全市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53亿元。2022年,全市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6,贷款余额10.14亿元,均位居全省前列配合市财政局落实《宿州市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宿财金〔202171号),进一步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养殖风险。支持脱贫地区有序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特色产业发展用地供给。

3.关于“政企共建肉羊发展产业链,拓宽增收渠道”建议的答复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支持引导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业,延长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支持特色种养业发展。着力实施一批群众易接受、增收稳定的优质特色种养业项目,支持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扩大特色种养业规模,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二是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经营主体承接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设施项目,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效益。三是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加强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移动冷库等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在生猪、牛羊、家禽、果蔬等加工地建设预冷、储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支持脱贫地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村电商支撑服务水平。

4.关于“实施肉羊良种计划”建议的答复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品种培优,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良种选育。落实5年过渡期内脱贫县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全部免除,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农业科技支撑行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精准对接需求,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开展产业帮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肉羊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脱贫户增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关心、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3053135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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