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111468X/202206-00008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15:2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97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9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30 15:2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5

关于宿州市政协次会议

0297提案答复

 

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留守青年的作用为更好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工作的关心。您对我市本土产业发展、产业引进发展、发挥留守青年作用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从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助力三产融合、培育引导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做好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制定帮扶政策、发挥经营主体作用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本地产业等建议的答复今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2022投向产业项目的资金106140万元,占比59%,比去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2021年占比57%。强化联农带农机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

2.关于“鼓励、培训、引导留守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农业产业”建议的答复引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培育壮大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有针对性开展稳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创业江淮”等专项行动,强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落实。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职业院校的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补助分别在每年春、秋两季发放,每生每学期1500元。2022年春季已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9401491万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的关心、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方面的有关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产业支撑。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3053135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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