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宿州市人大第六届第一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卢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地区富余劳动力问题的议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关心。您对我市农村地区人口状况、劳动力状况、留守人员就业生活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您提出的促进农村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宝贵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积极引导地方举办手工加工企业,引导加工企业进村落户,给予政策扶持建议的答复。为切实做好农村地区人口和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工作,2017年-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村级扶贫工厂,以引导劳动密集性产业入驻经营,带动农村地区脱贫人口参与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在脱贫攻坚期发挥了巨大作用。进入巩固衔接期,为进一步提高工厂运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宿州市村级帮扶工厂管理办法(试行)》(宿振兴办〔2022〕4号),对各县区村级帮扶(原扶贫工厂)进一步指导,强调各县(区)立足村级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区位、人力资源等状况,瞄准市场需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 地制宜组织村级帮扶工厂运营,并对联农带农效果好、运营暂时困难的村级帮扶工厂,可按照程序采取减免、缓缴租金的方式给予帮扶。同时各县区可实施村级帮扶工厂经营主体和参与务工的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双向奖补措施。
2.关于鼓励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建议的答复。一是配合人社部门,大力开发保洁员、护林员、护塘员、护路员、光伏看管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截止5月底,全市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就业4.6万人。二是切实抓好光伏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发挥其就业保障作用。截至5月份,全市光伏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2.7万人。同时鼓励镇村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就业增收。支持镇村两级引导劳动密集性企业创办、入驻村级帮扶工厂,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就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557-3053137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