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反馈】《宿州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试行)》《宿州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度宿州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来源: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6 17:1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5
2023年6月21日,我局就《宿州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试行)》《宿州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度宿州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向16家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征求修改意见,其中无修改意见单位16家,有反馈意见单位5家,共计11条,采纳10条。
一、无修改意见单位(12家)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有修改意见单位(4家)
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其中,市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意见6条,已全部采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提出意见1条,已全部采纳;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意见1条,已全部采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1条,已全部采纳。
三、无修改意见县区(4家)
萧县、砀山县、灵璧、泗县。
四、有修改意见县区(1家)
埇桥区。
埇桥区反馈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1条为:“全市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3.1千伏安”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全省任务,建议对接上级部门细化到县级。未采纳原因:此项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级部署统筹实施,不在市级任务清单中对各县区指标进一步细化,各县区可与市发展改革委加强沟通,在制定县级任务清单时细化到县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