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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织密医保资助保障网 防贫屏障再加固

    发布日期:2023-01-28 09:41 来源: 宿州市乡村振兴局编辑: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任务要求,聚焦全市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出台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新措施,做到应保尽保,构筑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长效屏障。

    “定向”资助,把住精准关。我省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50%的定额资助,较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代缴比例较低,总体上仍存在一定缴费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宿州市红十字会、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市已认定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为资助对象,但已享受低保、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之外的监测对象除外。

    “定额”补贴,找准平衡点。宿州市乡村振兴局、宿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全市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底数,结合这些监测对象家庭收入及刚性支出情况,经过综合测算、研判,考虑到资金筹集、拨付和资助规模,决定采取“定额”的形式进行资助,即在政策原有资助标准基础上,实行先缴后补,按照每人125元标准进行补贴,确保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综合补贴与低保对象持平。

    “定点”宣传,提升知晓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和解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等,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帮扶联系人等深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中开展政策宣讲,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确保政策精准实施。

        “定期”落实,提高补贴效率。群众利益无小事,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更是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防止资金拨付不及时,职责分工不明确,宿州市谋划在前,在《通知》中明晰各方职责、各级分工和序时要求,乡村振兴局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在规定日期前将符合条件的3992名监测对象信息提供给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根据资助对象规模,足额筹集资金49.9万元,并于20221220日前将筹集资金分配到县(区)红十字会,县(区)红十字会负责核对拨款,确保补贴政策应享尽享、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