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宿州市2020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5日
宿州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宿州市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省扶贫办《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我市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宣传。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主题特色。突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围绕收官之年的形势任务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确保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三)坚持广泛参与。多层级、多领域、多样化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彰显制度优势,营造浓厚氛围。
(四)坚持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做到节俭办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1.举办脱贫攻坚成就展。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扶贫部门联合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举办脱贫攻坚成果展,充分展示近年宿州市脱贫攻坚的主要成就、典型做法、“十大工程”、先进人物等。
2.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报道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扶贫系统干部、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脱贫致富典型等先进事迹。
3.开展公益宣传。中国电信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宿州分公司等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扩大全社会对扶贫日的知晓率。
责任单位:市、县(区)扶贫开发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宿州电视台、拂晓报社、中国电信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宿州分公司。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7日前。
(二)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各县区充分摸排,择优遴选不低于20种扶贫产品,市扶贫开发局广泛宣传,动员帮扶单位、企业、学校、商超等单位“以买代捐”“以购代帮”“以卖促捐”,收集汇总购买意向,在扶贫日期间集中展示、推介、签约、销售。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县(区)扶贫开发局,各级帮扶单位,市直各园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工商联、市发改委等分别组织医院、学校、商超、食堂、企业等参加。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7日前。
(三)开展扶贫日认领认捐活动。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筛选编制需认领认捐的扶贫项目,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扶贫网站上公布,市扶贫开发局负责汇总各县区项目后在市政府网站和局官网上公布,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领认捐。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公益募捐活动,所得捐款由各单位汇入市、县(区)扶贫公益捐款账户,由市、县(区)扶贫开发局统一开具捐赠票据并挂网公示。
责任单位:市、县(区)扶贫开发局。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9日前。
(四)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脱贫攻坚主题演讲比赛,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以自身或身边真人真事为素材,通过演讲形式讲述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全方位展示扶贫工作成效,在全市掀起学先进、比先进的扶贫工作新高潮。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时间安排:2020年9月30日前。
(五)举办脱贫攻坚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宿州扶贫”微信公众号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知识,展示宿州脱贫攻坚成效,提高社会大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0日前。
(六)召开帮扶工作系列座谈会。
1.召开社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围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结合政策落实、脱贫增收、帮扶走访、接续乡村振兴等工作,邀请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代表,共同探讨帮扶经验。
2.召开社会企业座谈会。围绕全市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村企共建、产业发展、对接帮扶、参与乡村振兴等工作,共同研讨“百企帮百村”有效途径。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工商联,各县区。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5日前。
(七)开展脱贫攻坚典型选树和表彰激励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定点扶贫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责任人、脱贫群众典型、其他社会扶贫力量等表彰激励活动。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各县区。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5日前。
(八)开展脱贫攻坚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扶贫战线上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扶贫系统干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脱贫群众典型的感人事迹,特别是今年以来既“战疫”又“战贫”的先进事迹,讲好扶贫故事,凝聚攻坚合力。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各县区。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7日前。
(九)开展结对帮扶大走访活动。扶贫日前后,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帮助乡村解决实际难题。市、县领导干部要结合五级书记遍访、包保联系乡镇,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难题;各地党委组织部门、扶贫部门会同选派帮扶单位,对选派到贫困地区的挂职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走访或家访,特别要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牺牲的各类扶贫干部家属登门慰问,将长期帮扶做实做细;各级帮扶单位要深入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和消费扶贫等活动,找短板、出实招、办实事、提质量;帮扶干部要深入帮扶贫困户,讲政策、摸需求、解难题、增感情。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各级帮扶单位。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5日前。
(十)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各地各帮扶单位积极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支持,募集有关物资,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责任单位:各地各帮扶单位。
时间安排:2020年10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好本地区相关活动。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按分工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多方联动,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安排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优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扶贫日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节俭实效的扶贫日系列活动。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各项活动和捐赠资金的管理,杜绝以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社会物资募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募集物资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动公布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情况,增加对外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认可度。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材料及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大楼11楼1108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