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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乡村振兴“五机制”,实施项目早生效

    发布日期:2022-04-29 15:05 来源: 中安在线编辑:李艳龙 陈楠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加快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今年以来,砀山县建立“五项机制”,强力推进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促进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建立项目联合会审机制。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设立项目联合会审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审项目可行性,分析研判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有效提高项目推进、资金拨付效率。

     建立项目专班推进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和镇(园区)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实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组专班、一抓到底”,扎实有效做好政策扶持、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等工作,促进项目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建立项目台账管理机制。及时更新项目台账,细化工程进度,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做到“四个有数”(责任细化心中有数、完成时限心中有数、项目进展情况心中有数、资金拨付心中有数)。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成立3个实地督查组,定期召开现场会,对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镇(园区)实行同类项目停批制度,倒逼工程进度,对排名连续两次落后的主管部门和镇(园区)进行约谈,促进衔接项目和资金拨付加快推进。

     建立项目评价激励机制。对绩效低的项目进行同类项目限批,对项目进度快、资金支出高、绩效收益好的镇(园区),在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时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镇(园区),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时给予扣分。